“当我们在谈论爱情的时候,我们在谈论什么?”是雷蒙德·卡佛的句型,我们习惯于用它来形容所有无解的问题。
如果说世间有一种言之不尽的东西,那就是爱了。对爱的定义如恒河沙数,不一而足。史铁生在《爱情问题》里说,没有什么能够证明爱情,爱情是孤独的证明。廖一梅在《恋爱的犀牛》里说,你是我温暖的手套,冰冷的啤酒,带着阳光味道的衬衫,日复一日的梦想。陈丹燕在《鱼和它的自行车》里说,爱之于我,不是肌肤之亲,不是一蔬一饭,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,是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......
Z先生对爱的定义就是“亲爱的!嫁给我吧!小龙虾,夜宵......"
《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在谈什么》里有篇小说叫《初学者》,美妙的下午,喝酒谈爱情。表达意见最多的赫伯对爱情的看法以及观点表达,足以让我了解Z先生后半句话的巨大意义。他说:“我们只不过是爱情的初学者罢了。”
没有人可以准确地定义爱情。当我们在谈论爱情时,我们在谈论什么呢?是她害羞的脸颊,还是他掌心的温度?是她眼角的温柔眉黛,还是他胸膛的宽厚触感?
可能正像Z先生的求婚宣言一样,爱情正是如此,相伴相依,恰到好处,只有身盈感激,落到实处,才会有爱的涌动。之所以说“可能”是因为,毕竟 “当我们在谈论爱情时,说起来就像知道自己在谈论什么一样……”
最后我们发现,爱情就是一片废墟中闪耀着的光芒,如果用卡佛的话来说“这些平常的卑微的不起眼的琐碎日子,就这样成了永恒。”
Z先生在稻城亚丁的雪山顶向我们可爱的Z小姐求婚,并录制了VCR来记录这一重要时刻。记得法国童话《小王子》里说:仪式感就是使某一天与其他日子不同,使某一个时刻与其他时刻不同。这一天,这一刻,是有别于Z先生和Z小姐的其他时间的。这诗意的仪式感,一定会让生活光华熠熠,也映照了Z小姐心中对美好爱情生活的向往。
知乎上有一个问题“人为什么要有仪式感”。有个高赞答案说:仪式感为每一个普通的日子和动作,标定它背后的精神内涵。人生中最重要的时刻,仪式感总能够赋予其持久的纪念意义。有仪式感的爱情,使我们切切实实有了感知对方,感知爱的能力,以致充满热忱地去面对两人的生活。真正爱你,想让你明白心意的人,是一定会好好表达自己的爱意的。
《花样年华》里,苏丽珍对待生活仪式感满分,没有丝毫敷衍,即使是出门买个菜,也一定会换身与昨日不同的旗袍。《蒂凡尼的早餐》里,霍莉会穿着黑色小礼服,打扮精致得体,在蒂凡尼精美的橱窗前,慢慢地将早餐吃完并歌颂面包与热咖啡,宛若变成了一场盛宴。
仪式感让生活成为生活,而不是简单的生存,让爱成为爱,而不是简单的相处。用仪式感去放大爱情里的每一寸情绪,两人共同经历的每件事情都将会在往后余生都变成值得回味的纪念。
这场婚礼的Z先生和Z小姐是十足的文艺浪漫派,在11月末,选择做一场红色复古情调的婚礼,红色的枫叶、黄色的银杏、灰白色的芦苇、墨绿色的森林,组成他们温暖而诗意的杭城。比起任何色彩,主打的暗红色都是最衬这个季节的,仿佛看到它的那一刻,心情也得到的阳光的眷顾。
值得一提的是,这场仪式感十足的户外婚礼,Z先生和Z小姐选择了《春风十里》这首歌作为仪式的背景音乐,歌里唱道“我说,所有的酒,都不如你。”
她不是赵雷的南方姑娘,不是马頔的南山南,不是宋冬野的董小姐,但她是Z先生的Z小姐,独一无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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